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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03]  来源:临床医学院

各硕士学位点,全体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

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附件2

二、评选对象:

20172018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金:

名额19名,2万元/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申请表》(附件4),同时在附件3后须提交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的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19915日。学生材料上报各学位点截止时间为2019915日。

2、各学位点根据《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认真审核研究生申报材料,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附件5),连同所有申报材料一起汇总于2019920日前交至学校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公示、上报。

五、相关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已获得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以去年的获奖材料再次推荐参评。

3、欠缴学费、在读期间考试科目有不及格的研究生及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处理的研究生无评选资格。

5.填报说明:

1)个人优秀事迹说明需500字以上,字体:仿宋,三号,行间距固定值18磅。

2)个人优秀事迹说明后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SCI等网上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3)所有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需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明细表和所有复印件需改骑缝章,请仔细检查个人所有申报材料。

4)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封面标明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培养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学校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年级办公室(新校区办公楼A210

话:3175070

: yjsb5070@163.com

材料交至: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院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南院 规培楼1217办公室

电话: 0552-3085749

特此通知。

 

附件1《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

附件3《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人个人申请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排名汇总表》

附件6《论文分类表》

附件7《科研项目分类表》

 

                                   蚌埠医学院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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