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院简介党团工作教务工作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实践教学学生工作招生就业临床学院研究生培养主题教育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您的位置: 首页>研究生培养>正文

关于做好蚌埠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2]  来源:临床医学院

各学位点: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蚌埠医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范围

导师遴选以社会需求和培养质量为主线,以利于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为根本。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岗位数量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招生规模确定。

二、遴选标准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初次遴选)

1.职称、学历、年龄要求

硕士生导师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或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人员必须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申请人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以外的导师应具备正高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研科研经费超过10万元),年龄不超过57周岁(至招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

2.科研学术要求

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三年主持三类以上(含教育厅、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1项以上(分类参考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2),且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公开出版专著一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三类及以上,分类参考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著2篇以上(文献综述、简报、摘要、病例报告和临床经验等不计入学术论著)。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确保所指导的研究生完成科研实验及学位论文。

3.团体申报要求

为促进学位点总体发展,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导师对青年教师良好的“传、帮、带”作用,鼓励以团体形式参加导师遴选。团体申报人数应大于等于3人,近三年人均科研经费需达到6万元以上,近三年人均在二类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分类参考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学历职称最低可以放宽至讲师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初次遴选)

本规定适用于临床学科(包括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需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的学科),药学、护理、公共卫生等专业学位导师遴选要求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

1.职称、学历、年龄要求

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丰富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原则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责任心特别强,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7周岁,50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科研学术要求

有一定的专业科研经验,目前承担院、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主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或具有相关行业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并取得一定实绩。

3.临床工作要求

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能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能够规范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临床工作,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并且同行专家及患者对其诊疗技能和职业道德评价较高。

4.非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院不得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新增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由各学位点汇总、审核参选人员资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材料包括各学位点导师遴选初步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蚌埠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研究方向请参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列出的研究方向进行填写,负责人签字、学科盖章必须齐全);《蚌埠医学院2019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且须提供参选导师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术论文(SCI论文需在首页标注影响因子)、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批文等材料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原件由各学位点负责审核。

2.已承担过研究生培养的责任导师的材料报送要求:

由各学位点汇总、审核提交《蚌埠医学院2019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及《蚌埠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3.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各学位点应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蚌埠医学院2019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进行审查,形成初步审核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电子版本发至研究生院邮箱(byyjsb@163.com)。联系电话:0552-3175072。时间截止于2019年6月28日前,逾期不候。


附件http://115.29.77.50:8003/yjsb/UploadFiles_1702/201503/2015031814535166.rar

1.蚌埠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学术学位)

2.蚌埠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专业学位)

3.蚌埠医学院2019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4.皖教人[2016]1号文件相关附表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闭窗口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邮编:233030  ©   2010  蚌埠医科大学  版权所有  皖 ICP 证 06000434 号